第一百三十三章(1 / 2)

夜风习习,有点凉。

林淼穿着这年头还很少见的棉睡衣,踩着棉拖鞋,在阳台上摆弄着一个小时前刚买回家的仙人球——连盆带球,只花了三块钱,合算得简直飞起。

所以就冲这价位,向来好大喜功的老林,其实一开始是想买个超级大鱼缸的

不过好在林淼及时阻止了老林愚蠢的消费冲动,毕竟林淼心里头比谁都清楚,自己这家人除了仙人球以外,养其他玩意儿几乎全都是必死之局,且破局难度无限趋于正无穷。

回想起那些年死在自己手里的鸡宝宝、鸭宝宝、鱼宝宝、蚕宝宝,以及死在江萍手里的各种草和各种花,以及因为自己属鼠就疯狂抵触猫的老林,林淼觉得如果西城街道要颁发一个“最不热爱大自然奖”的话,他们家就算拿不到第一名,但入围第一序列绝对是妥妥的。

而如果非要说他家曾经有过哪些对生命表示敬重的行为,唯一值得称道的,也就只能是林淼从大学毕业之后一直养到他重生之前的那盆仙人球。..

在那长达十年的岁月里,作为单身狗的林淼与那盆仙人掌相依为命。

在林淼的悉心照顾下,那盆仙人球越长越大,从一个圆溜溜的小球,慢慢变长变粗,换了三次盆,年年都开花。要不是突然重生了的话,林淼觉得自己有生之年说不定还真能见到一颗仙人球从幼年期茁壮成长到生命凋零的全过程。

“所以我上辈子在养宠物方面最大的人生成就其实就是仙人球种植小能手是吧妈的把仙人掌当宠物养,我特么到底是又多寂寞”林淼手里拿着根筷子,给仙人球松土。

在阳台上那盏功率极低的白炽灯的灯光下,林淼小心翼翼地把松软泥土里的小石子一颗颗挑出来。托李晓帮忙顶了钢琴课的福,再也不用在大晚上跑来跑去的林淼,终于能像个正常的岁小孩那样,挥霍无度地把时间浪费在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上。

不得不说,这种不想工作也不想学习的堕落感,真的是太棒了

在阳台上磨蹭了足有40分钟,林淼双手沾满泥土地回到房间里,江萍已经出门了。

虽然很想不通江萍为什么不干脆留在教室里,陪李晓上完一个半小时的课再一起回来,但既然她已经做出了这个莫名指数不亚于老林想买金鱼缸的神奇选择,林淼也懒得多说。

反正跑来跑去都是她在花力气,再说多运动对身体也好,总比老林今年才35岁,腰围却已经达到人生巅峰了要好

林淼去卫生间里洗了手,腰围很粗的老林看电视看得无聊了,就开始摆弄钢琴。

不懂乐理的老林不知复调为何物,两只手弹琴是不可能的,不过无论如何,身为一个拥有绝对音感的男人,老林哪怕只是靠着一指禅,也照样能玩得很开心。

“啊啊,给我一杯忘情水,让我一生不流泪诶诶”老林戳着琴键,让林淼很是感慨四大天王影响力果然不同一般。

华仔综合实力第一,学友唱得棒,城城长得帅,黎明人好

但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个大陆娱乐业方兴未艾的年代,这群人差不多就成了娱乐业的鼻祖,往后再过几年,哪怕黎明真的只是人好,照样能靠资历在行业内混得轻松自在,走到哪儿都有人捧。所以张爱玲那句话,真是不管放在什么条件和环境下都适用——

“出名要趁早啊”林淼叹了句。

刚弹到“付出的爱收不回”的老林听到林淼说话,突然琴声一停,转过身来毫无起承转合地问道:“要不你去学个小提琴试试?”

林淼道:“爸,别冲动,小提琴课比钢琴课还贵,咱们家已经没有第二个小姐姐了。”

老林却不死心地念叨:“没理由啊,按理说你比我小时候还聪明些,怎么钢琴这么简单的东西你就学不会呢,是不是那个老师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