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1月15日,《西游之大圣篇》在中国内地票房市场,靓丽的表现,也吸引了不少海外发行商的兴趣。
好莱坞等等国际娱乐集团,在80年代就开始布局中国市场,一步步的试图打开中国市场的局面,可不仅仅是把好莱坞电影卖到中国。而且,还包括了投资中国的导演、电影,增加其在全球文化市场的影响力和筹码。
好莱坞之所以强大,绝不仅仅是美国的文化,向全球倾销。更重要的是,好莱坞擅长以资本优势,控制其他不同的文化圈子的人才,壮大好莱坞的影响力。将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语种的人才的作品创意,也拿在手中,自然是增加其公司在全球的影响力。
比如,张艺谋等等导演很早就与海外发行商合作,电影不仅仅在中国市场发行,在海外也积累了一些观众。就如张艺谋的《我的父亲母亲》这部电影,在中国市场仅取得800万人民币的票房,而海外的票房则是达到400多万美元。
《西游之大圣篇》吸引海外发行商关注,不仅仅因为这部片子在中国是现象级的片子。
而且,更巧的是对中国文化不太了解的海外发行商,孙悟空恰好是他们比较熟悉的一个故事。
不过,目前国内很多大导演的电影,在国际上的票房,都是一般般。比如,张艺谋的电影在全球市场发行,却只有几百万美元的全球票房。
为了谨慎起见,《西游之大圣篇》的几大投资商商量之后,决定采用了买断方式,以350万美元的价格,将除港澳台和东南亚之外的版权,都打包卖给了时代华纳公司。
因为,时代华纳公司是最早布局中国市场的好莱坞巨头之一,更重要的是时代华纳除的价钱的最高的!
350万美元的买断,对应的海外票房应该在1000万美元左右。假设。时代华纳的运营之下,这部电影超过了千万美元的票房,那么,制片方就少拿了不少利益。
当然了。王启年并不觉得“卖便宜了”。本质上,电影是一项高风险的生意。
想要基业长青,绝不是想要冒险,博取不确定的收益!
而是应该稳重一点,将确定的收益抓在手中!
当然了。在港澳台和东南亚市场,《西游之大圣篇》还是选择了比较熟悉的合作伙伴嘉禾电影公司发行,并且,选择的是分成模式,而非买断!
因为,嘉禾公司可不像好莱坞巨头那么财大气粗,可以提前预支几百万美元的价格买断版权。
而且,分成制度是非常好的选择,电影受欢迎,大家双赢。电影票房不景气。也一起分担风险。
……
当然了,这一系列的发行合约签订之后,钱并不是马上就可以分到手。正式的分账,是集中在今年的十二月份至明年的第一季度。
而在1999年11月16日这一天,王启年却是显得很悠闲,甚至翘着二郎腿,闲着无聊上门户网站看新闻。
新闻上,不仅仅报道《西游之大圣篇》下画和票房的消息,更多篇幅在介绍中国加入wto相关的进展——11月15日,中美正式签署了双边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
这个协议签署之后。再过两年,也就是2001年11月11日,中国就正式成为了世贸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