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小伙子也是个旅行者,剑桥的学生,利用空闲打算把世界给周游掉。他们为了一双鞋子一见如故,就直接结伴一起游览罗马。
那个时候穷啊,穷学生穷学生,除了时间和精力之外,什么都没有。当时还叫做顾明的他和金发小伙子马科一起和路上认识的另外两个伙伴一起买了个芝士披萨,四个人分。根本不能填饱肚子,最多就是尝了个味。知道了正宗的意大利的披萨是什么味道。
他们四个年轻的男孩子分完了一个披萨,买了个热狗和面包在罗马的街头散步。
他们去看大教堂,去游览神庙,在竞技场上啃当地的一种不知名的红果子。他们还学罗马假日的电影里面一样,买个冰淇淋坐在西班牙广场上晒太阳。他们几个男孩子很害羞,匆匆忙忙几口啃完就跑了。
但是非常快乐。
后来当了艺人,有了钱,歌名随着一个旅游的综艺跟着几个艺人一起重游了罗马。他们当然会去西班牙广场。其中一个年轻的女演员在那天穿了一身白裙子,买了个冰淇淋,叫助理给她拍了个赫本同款照片,她当然没有把冰淇淋吃完,她甚至没有吃,只是飞快的拍了几张满意的照片,就把冰淇淋塞给了助理。
那次综艺同行的艺人中,就有成京。
这不是成京成名之后的第一次出国。但是过来罗马,却是第一次。
成京问歌名:“也是第一次来罗马吗?”
歌名说:“不是的,上学时候来过。那个时候穷,连一个完整的披萨都买不起。现在能买得起一百个完整的披萨,却连一口都不敢吃了。”
成京说:“我当时离开家乡南下打工的时候,特别特别嘴馋,那个时候披萨还不流行呢,就光大城市才有披萨店。我就特别特别想吃,然后我就去披萨店打工去了。每次店里卖剩下的披萨都会给员工吃,我打工了三个月,吃了三个月,吃到快要吃不下去,我就辞职了。”
歌名笑得要直不起腰。
成京自己说来都觉得有意思,当年的那些苦难,也只有如今过了好日子,才能坦然地提起旧事。如果现在成京依然是个底层的打工仔,吃了上顿没下顿,那他当年为了吃披萨而且披萨店打工的日子,只能是血泪的回忆。
如今的成京别说一百个意大利披萨,他甚至在意大利能够随便买下一栋公寓。
成京说:“后来我想吃肉了,我就去了一家烧烤店。”
也就是那家烧烤店的日子,改变了他的人生走向。
成京到现在其实已经不记得那个客人的模样。但是他依然记得,他就是因为这句话的影响,才会鼓起勇气投了第一份模特的简历。
他很感激那个姑娘。
也许那个姑娘早就忘记了他。
成京说:“我们去吃披萨吧?你当年去吃的那家店,还记得不记得?”
当然记得。那可是一家老字号。
他们去买了当年歌名吃过的芝士披萨,还买了香肠,水果,番茄等等各种口味。带回去分给了所有的剧组的人员。歌名每个口味都吃了一块,心满意足。
当天晚上,剧组的所有人员都很‘放肆’,包括那个拍照都不肯吃冰淇淋的女演员。歌名看到她也一边饱含负罪感,一边吃了一块披萨。
这里是意大利罗马,是夏天的罗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