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过去,蔬菜园那边,西红柿已经有不少成熟,可以成批收获了。
林正义一早就收到消息,这次亲自随车过来。按照之前侄子跟他说的,西红柿的产量将会更高,一个西红柿比苹果还要大,味道极其鲜美!
“这么漂亮的西红柿,真不知道你怎么种出来的。”林正义摘下一个,将表面的露珠抹去,就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里面的汁水爆满整个口腔,那种美妙的感觉,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好吃!我相信,这西红柿,将会成为继胡萝卜之后,又将火爆的一种蔬菜。”林正义自己开饭店的,当然有鉴别判断的能力。
这些天,他已经在省城那边盘下三家店面,准备将地盘扩散到大城市去,正式进军一线城市。而这些蔬菜,将会是他进军一线城市饮食业的冲锋大队,打开市场的有力武器。
他眼睛看到旁边,那些再过两周左右就能收获的叶菜,顿时豪情万丈!
有了这些蔬菜,他就有底气。费林种植的这些蔬菜,都将留给自己用。而村里其他的绿色蔬菜,到时候他转手给一个同行,也能赚一点,还能让费林欠下一个人情。
“再过几天的话,西红柿熟透,那就麻烦了。”费林说道。
“怎么说?这些西红柿不能在上面挂太久?”
费林指着远处,停着一大排的野鸟:“看到没有,它们虎视眈眈着。现在,还好我家里有一个金雕坐镇,才让那些贪吃的野鸟不敢踏雷池一步!”
但是,再过几天,西红柿彻底熟透,对鸟儿的诱惑力很难抵挡,鸟为食亡是自古就有名言,到时候恐怕金雕都守不住呀!
林正义看了,也忍不住点头,头皮发麻,那一大排的野鸟,好几百只吧?要是来迟几天,西红柿可能就轮不到他了。
在蔬菜地,他还看到一些鸡鸭!都是费林家的,特意放出来捉虫子。一来,可以将蔬菜的害虫捉干净,二来可以养鸡鸭。
这些家禽,找虫子比人更加仔细。因为吃了这些蔬菜的虫子特别鲜美,鸡鸭都很努力,很用心去找。而且有虫子吃,也不糟蹋蔬菜!
“如此养出来的鸡鸭,味道恐怕也极好吧?”林正义转动眼珠子。
费林看了眼,就知道这家伙打什么主意:“别想了,这些鸡鸭,我家里都不够吃,你要是来蹭吃几顿,倒是欢迎,别想着收走,没门!”
不得不说,这些鸡鸭味道好,前两天新屋起建,不是要杀鸡吗?两个鸡吃得大家还不够喉,让魏远征他们都建议大伯,在家里多养些家禽。
今天,大伯特意到镇上去,准备购买一些鸡苗、鸭苗回来。
而费林,准备在蔬菜园这边,建一排的鸡舍、鸭舍,让那些鸡鸭落户这里,离工作地点也近些。
“待会,让我捉两个回去。”林正义只好退而求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