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第三种可能(2 / 2)

狂探 旷海忘湖 3018 字 15天前

看着看着,他忽然被一张照片给吸引住了!

那张照片上显示的,乃是当初的杀人凶器,一把锋利的——匕首!

看到这把匕首之后,赵玉蓦地怔住了,在经过一番认真思忖之后,他忽然顿悟的“哦”了一声。

原来,他忽然发现,这把凶器,很可能就是那个被自己忽略的地方!

对!

卷宗……资料……

想到此,赵玉赶紧跑到办公桌前,从众多的卷宗之中,找到了有关证物的详细资料。

对啊?

赵玉一手端着卷宗,一手拍着脑门,自言自语道,我怎么早没想到?怪不得,在调查的时候,心里总是觉得不靠谱呢!

原来如此!

“凶器为一把双刃木柄短刀,做工精致,刀刃锋利,经检验,为未使用过的新刀……”赵玉快速地念着卷宗上的记录,“案发后,该凶器于次日上午发现于冯阔卧室五斗柜抽屉内,上有冯阔指纹与被害人血迹……”

对啊!?

赵玉看着这段记录,这才惊醒地认识到,实际上,在刘娇案的整个过程之中,最矛盾,最奇特的东西,就是这件重要的证物了!

不光是因为它最后出现在了冯阔的房间,它本身也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要诬陷冯阔,那怎么做,才能做到刀上有冯阔的指纹,刀刃上有死者血迹呢?

这个推论看上去不难实现,可细想一下,却是根本没有可能。

因为,如果凶手拿着这把刀子去杀人陷害的话,要么会在刀柄上留下自己的指纹,要么就是因为戴着手套而没有指纹,却根本不可能会出现其他人的指纹。

就算那把刀子是冯阔用过的,上面已经有了他的指纹,那么当凶手用力握刀杀人的时候,指纹也会因为用力的缘故被抹去,或是变得极不清晰!

可是,在这件杀人凶器上,冯阔的指纹却是特别明显。所以,洪局长当年才会认定冯阔有罪!

啧啧……

现在看来,如果冯阔真是遭人陷害的,那么这里面的技术含量可就高了。

赵玉反复推测了数遍,最后认为,如果有人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凶手在杀完人之后,让冯阔握过刀子,留下了指纹。

第二,凶手乃是握着刀刃——把人杀死的!

可是,这两种推测显然都无法成立。首先,冯阔不是傻子,看见带血的刀子怎么会主动去摸?再者说,凶手刚杀完人不久,冯阔就来到了现场,在时间上也不合拍。

至于第二点更是没有可能,刀刃那么短,拿着刀刃根本捅不死人!况且,刘娇的验尸报告上已经证实,凶手乃是使用很大力度进行捅刺的,从伤口的深度上看,刀刃应该是全部捅进了身体!

那么……

如果两者都不是,还有没有其它可能呢?

等等……

忽然间,当赵玉又把照片上的凶器仔细观察了一遍之后,却真的想到了第三种可能!

我靠!

赵玉微微一惊,他惊讶地发现,如果这第三种可能真的成立的话,那他岂不就知道,真凶到底是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