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不止是我,他也交卷!(2 / 2)

医等狂兵 覆手 3923 字 10天前

十名老师,各负责一排同学的监考,同时第一轮的听力加口语,也由这十名老师依次对每个学生进行考试。这个过程很简单,老师从头走到尾,用英语跟每名同学对话,以此来考验听力和口语能力。

因为考试前,刘风和江肖决斗这件事,所以在考试正式开始时,所有人都还分出一半精力在关注着他们。

最有趣的是,刘风和江肖居然是坐在同一竖排,而且是一前一后。

负责刘风这一排的老师,以很快的语速跟前面的同学进行英语交流,不到十分钟,老师便到了江肖的面前。

“这位同学,你平时喜欢旅游吗?去没去过英格兰?”老师用标准的美式英语问道。

“我喜欢旅游,但我没去过英格兰,准确的说我没出过国。”江肖同样用流利的英语对答道。

“国内你去过哪里,哪里让你印象最深刻?”英语老师继续问道。

江肖道:“我去过云南大理,耳海是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空气清新,环境很美。”

一问一答间,江肖的确体现出了学霸本色,老师提问后,他几乎无需考虑,就能立刻应答出来。

好多暗自关注江肖的同学们,都不得不偷偷给他挑起了大拇指。

老师也朝着江肖点了点头,目光中还有几分赞赏。

随后老师向前一步,走到了刘风的身旁,风哥也站起身来。

在这一刻,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向了刘风,没也没办法,风哥的名气太大,就是其他几排的老师,都不由自主的扭头看去,似乎其他几排的考试在这一刻都停了下来。

“刘风同学,你在我们科大算是个明星了,好多男同学都很崇拜你,好多女同学都很仰慕你,你怎么看待自己?”这个老师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为难刘风,居然用刘风在科大的名气调侃了一下。

刘风笑呵呵的说道:“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先生年轻时,同样风头很劲,他擅长网球、高尔夫球,爱好骑马和驾驶帆船,同样学习好,见识多,是同龄人崇拜的偶像。没办法的,天赋异禀的人,想低调都难,既然引人注目了,那何不在所有人面前发出耀眼的光芒呢?”

刘风这句回答,几乎一开口就把所有人给震住了,是真的震住了。

如果说老师的美式英语跟其他同学比很标准的话,那么刘风一开口,就把老师的口语显示得好似带出了美国郊区的味道来。

甚至让人觉得,刘风的英语,就是一个地道美国人说出的一样。

再加上,刘风用美国前总统年轻时的风采来比较自己,这份自信,这回反问式回答的巧妙,更让人不得不拍手叫好。

此时全场安静,就连老师都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现在是他在给刘风进行考试呢。

“不得不说,你的英语说得太标准了,我觉得你比我更像一个英语老师。”老师第二句话,居然在给刘风点赞,可实际上,这对于其他同学来说,更是一个难题,你这么夸一个学生,你让这个学生该说什么呢?

刘风的嘴角挑起一抹自信的弧度,平静的说道:“这很正常,我在国外呆了好多年,曾经在美国的大街小巷,天天面对着美国人,跟他们一起打篮球、一起唱摇滚、一起锻炼身体、一起聊侃大山,生活在那样的语言环境中,想说不好英语都难。讲真的,光从英语交流这方面来说,我真的更像一个英语老师。”

哦!

此时此刻,所有人都露出了一抹释然。

敢情人家风哥在美国呆过好多年啊,这就难怪了,大家光知道刘风以前当过兵,可现在才明白,敢情人家风哥还是个海归!

坐在刘风前面的江肖,此时差点要用脑袋撞桌子,自己要跟一个美国海归在英语考试上决斗,这不是特么脑残的行为吗?

毫无疑问,光是听力口语这一项,刘风的分数一定最高,不会有任何意外出现。

后面的听力与口语考试,依次在进行着,但因为有了刘风那口超标准的美式英语出现后,其他人的英语就都显得带有浓重的异味了。

待这个简短的考试结束后,就到了英语考试的重头戏,试卷答题。

一纸纸试卷,出现在了学生们的桌上……

刘风接到试卷后,大笔一挥在卷头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没有人公否认,风哥的字写得非常漂亮,这还是用铅笔在写,但已经显示出了传统书法的苍劲感。刚才考他口语老师就站在他的身旁,看到刘风写完名字后,他竟然不由自主的惊呼道:“好,好字!”

唰!

只这一下,所有人再次扭头,把目光投向了刘风。

咳咳!

这位老师大感失态,赶紧摆手道:“考试,大家认真考试,不要东张西望。”

切!

此刻不知道多少学生,偷偷对这位老师竖起了中指,丫的,你不一惊一乍的,咱们能东张西望吗?

正当所有人重新扭回头,开始准备答卷时,刘风突然站了起来,“老师,我交卷!”

“你,你说什么,你交卷?”正迈步向前,准备从刘风身边走开的老师,瞬间愣住了。

“对,我交卷。”刘风左手拿着写好名字的白卷,右手点了点他前面的江肖,“不止是我,他也交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