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英雄救怂(1 / 2)

和刘明商谈的过程很顺利,进价1000双方都满意,至于经营权的问题,乐远大方了一次,直接把新水市的经营权全部给了他。不过这都是口头约定,还没有签合同。

按理说,应该是章新庚先把公司注册下来,然后再把品牌专利之类的拿下来之后,再跟刘明签书面合同,还有专卖店授权书。不过乐远比较性急,刘明也不愿意等,双方一拍即合,决定先不管合同的事情,先进行销售再说。

至于具体的销售方式还有宣传方法,乐远没有过问,全权交给了刘明。刘明在电话里先预定了二十辆车,明天就过来拉,至于二十辆车的钱,明天也会一并带来。

打完电话之后,乐远看着天也还早,就继续一头扎在生产线上造车。这一干又是三个小时过去了,直到口袋里面的手机响了,乐远才停下来。

“乐远,这么晚了你还在外面瞎混什么,不是说好晚上回来吃饭的么?过几天你就要去上学了,还不回来看看书,在外面玩什么,这么大人了,能不能有点头绪!”

刚接通电话,就听到老妈枪炮一样的声音,乐远吓得赶忙把手机拿远一点,等到那边声音停了,他才说道:“哦,我这边有些事情耽误住了,一会就回去,你留点剩饭就行了。”

他刚说完,那边就把电话挂了,乐远摇了摇头,老妈还是那火爆脾气,根本不能好好说话。对于老妈刚才说的,过几天就要上学,乐远有些腹诽,她不知道,乐远却依旧记得,当时上学的事情是一拖再拖,直接拖到了九月份开学的时候才敲定的。

看着车间排成几排的自行车,乐远满意地点了点头,这么多车应该是够前期销售的了,毕竟现在是06年,乐远对市场不敢过多地期待,能在前期卖出去这么多车他就已经满意了。

锁上门,乐远骑上了家里面那辆破旧的捷霸山寨自行车,他之所以没有选择瑞德一号,就是因为怕骑回家不好解释。

外面天已经黑了,乐远看了看手机,已经七点半了,也难怪老妈会打电话过来催他。

鹅毛厂是在巷子里,想要出去还要拐过好几个巷口,好在旁边的迪厅灯火通明,把巷子照得亮堂堂的,乐远才不要摸黑骑车。

周方国说的没错,这个迪厅确实吵人,乐远骑在车上甚至都能感觉到地在震动。说是迪厅,其实就是私人住房里面放了几个音箱,再弄点射灯,就算是迪厅了。

对于这样的地方,乐远向来是不喜欢的,走过门口的时候都是尽量离远了走,他刚骑到门口,旁边的巷子就蹿出一个人来,正好撞在乐远身上。

乐远把车把一甩跳了下来,撞他的人一脸狼狈的趴在地上,看来摔得不轻。这人块头不小,不然凭乐远的身板根本就不用跳下车来。

乐远皱着眉头把自行车扶起来,正要说他两句,巷子口又冲出来两个人,两人看到地上那人,哈哈大笑起来:“狗崽子,叫你跑,倒霉了吧。”

其中一人还上去踹了他一脚:“没死就赶快起来,别在地上装死。”

地上那人被踹了一脚,连忙坐起身来,不过看起来确实摔得不轻,双手捂着右边的小腿,不停地往后退:“头哥,鬼哥,我实在是没钱了,我的钱都给你们了。”

那两个人向前走了两步,头前一人吊儿郎当地笑道:“有没有钱,你把书包给我看看就知道了,要是真没有,我们保证放你走,我老鬼是讲信用的,不会说话不算数。”

在迪厅的灯光照耀下,乐远才看清两人的样子,看起来年纪都不大,也就十几岁的样子,留着一头杀马特的发型,至于脸,因为头发太长,看得不是太清楚。

乐远当然不会以发型来评判人,而且在2006年这个时候,别说是小混混,就是一般的普通学生,也都多多少少会留一些后世看来像是杀马特的发型,相对于十年后,这一段时间,学生的审美有着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