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瞧不起(2 / 2)

王安雄在未经沈风允许之前,他不能够泄露太多。

闻言,杨老六更加的不屑了:“王哥,我记得你从来不相信这些的,你现在告诉我刚刚那个毛头小子是一位奇人?他有什么奇特之处?我怎么没有看出来?你看他的样子才多大年纪?你叫一个毛头小子为大师,你还是当年的王安雄吗?”

“王哥,你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耍的团团转?他是有起死回生的能力呢?还是有万夫莫敌的能力?”

王安雄眼眸猛的一凝,曾经杨老六对他不会有任何的质疑,看来人总是会变的。

杨老六在南名县自己做老大这么多年了,他们之间的兄弟情自然不会像从前一样深厚。

而走进君雅酒店的沈风。

在他刚刚走入酒店的大厅时,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人朝他撞了过来。

这个男人应该是喝醉了酒,他脚下的步子一个没站稳。

沈风身子微微一侧,这个男人的脑袋直接撞在了大门上。

跟在男人身后的两个身体硕壮的大汉,他们立马快步跑过来将男人扶了起来:“罗少,你没事吧?”

刚刚是这个被称呼为罗少的男人不要这两个大汉扶着的。

有点喝醉的罗少,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在看到手心里有血迹之后,他顿时怒火中烧了起来,他目光定格在了沈风的身上,刚刚要不是这小子躲开了,他的头绝对不会撞出血来的。

“你们还愣着干什么?在南名县的一亩三分地上,敢让我罗明轩流血的人还真没有,把小子给我打断骨头丢到河里去喂鱼。”罗明轩把头上流血的事情,完全归结到沈风的身上了。

那两名大汉随即摩拳擦掌了起来,他们扭动着手臂,从关节里发出了骨头摩擦的声音,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看来他们是做惯了这种事情。

沈风微微一愣,他只是躲开了一下,对方就要打断他的骨头丢到河里去喂鱼?

酒店大厅里的值班人员没有一个要上来阻止的意思。

眼看着两名身体硕壮的大汉越走越近,沈风真不想浪费力量在这些垃圾身上。

可这些垃圾却总是喜欢黏上来。

他脚掌微微蹬地,身影顿时朝着那两个大汉冲了过去。

“砰!砰!”两声。

那两个大汉连反应的机会也没有,肚子上受了沈风一拳之后,他们顿时感觉肚子里一阵火烧感,仿佛五脏六腑都要碎裂了,从嘴巴里喷出鲜血之后,双眼一黑,直接倒地昏厥了。

罗明轩看到两名保镖被一招解决,他的酒意顿时被驱散了不少。

这两个保镖曾经保护他很多次了,他清楚这两人的实力,由此可以得出沈风的实力要远远的超出这两个人。

他定了定神之后,一脸施舍的说道:“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我现在给你一个吃喝不愁的机会,只要你立马向我下跪道歉,以后我就让你跟在我身边,做我的一条狗,可不是所有人都够资格做我罗明轩的狗。”

“现在你只有两个选择,要么做我的狗,要么拿你去喂狗!”<!-115->